李迅雷:高房價其實就是高稅收
Time: 2017-06-24 Reads: 590 Edit: Admin
  中泰證券李迅雷23日發佈研究觀點認為,高房價是貨幣大規模擴張(高通貨膨脹)的一種表現形式。而且也相當於一種高額稅收。從顯性來看,土地財政就是一種稅收,因為土地價格越高,房地產市場越火爆,政府賣地收入就越高。例如,2006年國有土地出讓金收入只有1650億元,到2014年則達到4.29兆元,2016年仍有3.75兆元。
  
  近年來,在全國政府財政收入中,房地產相關的各種稅收(房地產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契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等)加上土地出讓金收入佔比最高達到約45%,2016年仍在30%以上(由於營改增的影響,該比例存在低估)。可見,房地產對政府財政收入構成了重要支撐。不可否認的是,土地財政對於中國經濟長期維持高成長或中高速增速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這也是有別於已開發國家經濟發展路徑的一種獨特的循環發展模式。因此,土地財政是一把雙刃劍,它在對城市基礎設施的完善做出很大貢獻的同時,也對房價的不斷上漲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這也是地方政府在抑制房價上漲方面缺乏動力的主要原因。這也可以解釋為何房產稅試點早在2010年就推出了,為何至今仍沒有立法的原因。
  
  除了帶來政府涉房財政收入增加等顯性高稅收之外,高房價同時包含著隱性的高稅收,即隨著房價的上漲,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用於購屋和租屋的支出比重不斷上升,據我的大致統計,2016年,中國新房(住宅)銷售額超過10兆元,占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總額(人均3.36萬元乘以7.93億人)約為37%,即便扣除4.96兆元的新增房貸,加上19.14兆房貸餘額的利息,再加上公積金貸款的利息成本,相加大約1兆元,因此,估計購屋者花在購屋上的費用占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總額的比重約為23%。
  
  以北京為例,目前北京二手房每套均價約700-800萬元,但居民人均扣除消費支出後的可支配收入(即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費支出)大約只有1萬多元。高房價對於有多套房的高淨值群體固然有利,但更多普通置業群體卻不得不為高房價付出沉重的代價。對於這些人而言,購買住房而付出數額巨大的資金,類似於變相高納稅。
  
  對於不購屋的人而言,看似沒有納稅,但實際虧損可能更大,因為若把高房價當成通貨膨脹的話,那麼,在通膨階段持有現金所導致的損失是最大的。比如,一個在城裡打工超過十年的農民工,這十年的薪酬漲幅肯定遠不如房價漲幅,也就是說,如果他想在城裡安家的話,這十年他可能是白白打工了。即便是那些在上世紀80、90年代就分了房子的退休人員,如果理財的唯一方式是將退休金存銀行,在如今這樣一個貨幣超發的年代,他們一輩子的積蓄都被壓縮掉了,也沒有能力進行改善性購屋。
  
  2016年以來的大陸消費增速逐月回落,但奢侈品消費增速卻明顯上升,如豪華車銷量重新回到兩位數的增速,明顯快於一般乘用車銷量增速;茅台(600519,股吧)價格也從2016年下半年以來出現上漲,澳門博彩業的毛收入同期出現回升。
  
  但作為老百姓(603883,股吧)消費量最大的食品——豬肉和雞蛋價格卻持續下跌。簡言之,富人通膨,窮人通縮,這背後反映了中國經濟的結構性問題,即投資拉動模式對高收入群體的收入成長有利,中低收入群體的收入增速則跟隨GDP增速。由於購屋加槓桿導致居民在涉房支出大幅增加,其他消費則相應減少。從這個意義上看,高房價減少了居民可用於消費的收入,可以視為居民稅負的加重。